|
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免…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民增收,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这一项目,进一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缓解企业缺工矛盾,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我中心根据有关要求,全年性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免费培训、鉴定。 1、培训对象为年龄在18—45周岁的农村劳动力。 2、培训时间15至90天,课时为120课时以上。 3、学员持身份证件前来报名培训。 4、我中心需按实际情况登记造册,分班、分专业进行培训。 5、考核合格者,由培训单位发放结业证书;通过技能鉴定的,由劳动部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6、培训结业后,推荐就业。
地址:古田县解放路190号
邮政编码:352200
2012-3-8 15:46:56
以前公告 |